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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萍
  发布时间:2019-04-01 16:58:4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终1992号

 

刁萍

    本院受理上诉人郭昭强与被上诉人黄永应及原审被告刁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渝01民终199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9年4月1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