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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霞、古顺
  发布时间:2019-03-21 17:31:3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特52号

 

张朝霞、古顺:

本院受理申请人重庆博润实业有限公司、谢文革、谢文武、王不了与你们(2019)渝01民特52号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申请事项:请求确认申请人出具给被申请人的2015年10月24日《付款承诺》中的仲裁条款无效。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听证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表、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19年6月6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举行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9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