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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9-03-05 17:33:41 打印 字号: | |

公 告

 

(2019)渝01民终1033号

 

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王贤明、原审被告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9年5月8日10:00分在本院第十调解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3月5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