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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蓬、刘李青
  发布时间:2019-02-19 17:54:45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6892号

 

吕蓬、刘李青: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吕伟与被上诉人刘秀惠,原审被告吕蓬、刘李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终6892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电话:67679211袁世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9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