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8)渝01民终7058号
重庆融汇外商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吴国余诉重庆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重庆融汇外商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公告送达判决:一、维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17)渝0105民初18879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二、撤销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17)渝0105民初1887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三、重庆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对重庆融汇外商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吴国余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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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