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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2-14 17:41:05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特363号

 

朱文利,李建伟,重庆坤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谢勇,王涛,李波,周璐,重庆港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重庆莲欣达运输有限公司,黄亮,许亚林,何开勇,重庆坤鑫浅水龙修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钟华伦诉你们及重庆市融易担保股份公司(2018)渝01民特363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特363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撤销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7)渝仲字第354号裁决。申请费400元,由被申请人重庆市融易担保股份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2019年2月14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