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8)渝01民申145号
广永忠、邓奉钗:
再审申请人任昌秀与被申请人重庆鑫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广永忠、邓奉钗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申1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