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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永忠、邓奉钗
  发布时间:2019-02-13 17:56:18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8)渝01民申145号

 

广永忠、邓奉钗:

再审申请人任昌秀与被申请人重庆鑫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广永忠、邓奉钗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申1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