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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虹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2-11 16:18:5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8486

 

重庆虹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戴光勇诉你公司与被上诉人张在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终8486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判决主要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92.45元,由戴光勇承担。”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1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