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6518、6519、6521-6524、6534-6538号
刘防震、廖先士、张永莉、刘振峰、纪延周、高丽萍、杨巧林、鄂勇、代歉、张树根、李玉红、徐国华、冉启云: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刘防震、廖先士、张永莉、刘振峰、纪延周、高丽萍、杨巧林、鄂勇、代歉、张树根、李玉红、徐国华、冉启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终6518、6519、6521-6524、6534-6538号11案民事判决书,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