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7502号
上海旁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唐茂华与被上诉人上海旁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旁特照明电器厂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因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审理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9年4月4日上午9:30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进行审理,由审判员张力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李立新与审判员吴长渝组成合议庭,并由张力主审本案,书记员王美阳担任记录。你若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本院联系电话:67679785。
二0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