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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路、陈梦丽、费西、重庆市杰辉石化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1-25 17:17:1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7486号

 

张路、陈梦丽、费西、重庆市杰辉石化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刘琼与被上诉人刘广东、原审被告张路、陈梦丽、重庆市杰辉石化有限公司、费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3月28日15:30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签发人(庭长/副庭长):                        

承办人(主审法官):             经办人(书记员):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