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8)渝01民申120号
重庆友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再审申请人何阳与你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申1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限你公司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签发人:
经办人: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8)渝01民申120号
重庆友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再审申请人何阳与你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申1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限你公司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签发人: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