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初630号
重庆诺比为机电有限公司、重庆晨晖机电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重庆力华自动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安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晨晖机电有限公司,重庆神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重庆诺比为机电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案号:(2018)渝01民初630号,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1.五被告立即停止侵犯第ZL201610062699.3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使用上述专利方法制造专利产品,以及销售、许诺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专利产品的行为;2.五被告对原告经济损失(包含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10万元)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五被告共同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