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初216号
重庆紫容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凯怀石化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紫容实业有限公司、香港友联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渝01民初2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是:驳回原告重庆凯怀石化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17.28元,由原告重庆凯怀石化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