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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紫容实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1-14 14:36:21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初216号

重庆紫容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凯怀石化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紫容实业有限公司、香港友联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渝01民初2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是:驳回原告重庆凯怀石化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17.28元,由原告重庆凯怀石化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