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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紫容实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1-14 14:35:55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初216号

重庆紫容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凯怀石化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紫容实业有限公司、香港友联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案号:(2018)渝01民初216号。本院于2018年11月29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并依法送达。原告重庆凯怀石化有限公司不服本案判决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书,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19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