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公告送达
程耕、李新来、叶东
  发布时间:2018-12-29 16:08:4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5522号

程耕、李新来、叶东:

    本院受理张仁伟与常高凡、叶红洁、重庆广建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程耕、李新来、郭赋斌、叶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终55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 220元,由张仁伟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18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