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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通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屹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钟屹
  发布时间:2018-12-27 16:46:57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初439号

 

重庆通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屹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钟屹:

本院受理的原告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通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屹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钟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初439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的主要内容是:本案移送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处理。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书即发生效力。

联系电话:67679276(袁世航)。

 

2018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