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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恒、唐玉琼
  发布时间:2018-12-21 15:09:46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初547号

 

重庆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恒、唐玉琼:

本院已受理原告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文军瑞、重亲旅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市大奔商贸有限公司、张延华、重庆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恒、唐玉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3月15日上午9:3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1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