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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战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12-14 14:31:0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5333

 

王战:

本院受理的重庆市渝北区汇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王战、柳英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1129日作出了(2018)渝01民终5333号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5 600元,由重庆市渝北区汇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1212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