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抗29号
李怀庆:
原审原告李怀庆与原审被告周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抗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指令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