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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洁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12-13 17:19:14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8037

 

杨洁:

本院受理谭兴文与杨洁、第三人唐奇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221日下午150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81213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