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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立新、重庆万滨置业有限公司
作者:民四庭  发布时间:2018-12-04 17:22:2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陈立新、重庆万滨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宏帆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立新、重庆佰富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万滨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初549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重庆宏帆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