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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兴顺、龙东陵、庹贞玲、重庆市尧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11-29 17:08:31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初333

 

龙兴顺、龙东陵、庹贞玲、重庆市尧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益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龙兴顺、龙东陵、庹贞玲、重庆市尧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渝01民初3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特此公告。

 

                             20181129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