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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洪
作者:民四庭  发布时间:2018-11-28 16:59:53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6148

 

雷洪

本院受理上诉人重庆万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雷洪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重庆万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院联系电话:6767901667679776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