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7941号
钱伟强、曹勇进、彭家惠、张浩:
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上诉你们(2018)渝01民终7941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二审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1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7941号
钱伟强、曹勇进、彭家惠、张浩:
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上诉你们(2018)渝01民终7941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二审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1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