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公告送达
袁鹤友
作者:民四庭  发布时间:2018-11-22 16:42:52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4879

 

袁鹤友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田素明因与被上诉人袁鹤友、原审第三人徐红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终4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