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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云华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11-16 17:01:35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7031

 

蔡云华

本院受理上诉人田伟与被上诉人古荣霞、原审被告蔡云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蔡云华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终7031号民事调解书。本案审理过程中,被上诉人古荣霞撤回对原审被告蔡云华的起诉,本院经审查准许古荣霞撤回对蔡云华的起诉。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81116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