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6070号
熊森泉、陈志林、杨奇:
本院受理的杨尚伦与熊森泉、陈志林、杨奇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6日作出了(2018)渝01民终6070号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上诉人杨尚伦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