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6204号
傅江、王福如:
本院受理上诉人陈明诉被上诉人傅江、王福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终62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