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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美、杨革、江北区伍氏建材经营部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11-08 17:57:41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01民终6541

 

向美、杨革、江北区伍氏建材经营部: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江西城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向美、杨革、江北区伍氏建材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11015:30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