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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诚祥巨顺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庞娜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10-29 17:25:47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01民终4521

 

重庆诚祥巨顺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庞娜: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蹇志明诉被上诉人重庆诚祥巨顺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胡礼云、庞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民终45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81029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