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初857、858号
重庆文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诉你们及中机西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中机西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就(2018)渝01民初857、858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初857、858号
重庆文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诉你们及中机西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中机西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就(2018)渝01民初857、858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