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5714、5716、5717、5718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键庆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重庆市沙坪坝区键庆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冯莉、杨万兰、万开秀、倪建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终5714、5716、5717、5718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重庆市沙坪坝区键庆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