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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力
  发布时间:2018-10-17 15:22:24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6612号

 

李力

    本院受理上诉人余盛满与被上诉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原审被告李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终661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8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