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拒绝腾空房屋,后又两次破坏买受人门锁并私自更换,面对法官释法不听劝阻,最终因阻碍法院执行被司法拘留十五日。近日,重庆一中法院拘留一起案外人抗拒执行案件,案外人冉某被拘留后因自己的一系列荒唐行为悔恨不已,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不再阻挠执行。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执行许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重庆一中法院于2017年8月立案执行,由于被执行人许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遂依法拍卖了许某名下并抵押给建设银行的房屋,经过司法拍卖,买受人王某以200万元的价格拍卖得此房屋。
在法院交付房屋过程中,却遇到了案外人冉某的阻挠,称其是案涉房屋的承租人,并已向被执行人许某交了25万元房租,享有优先购买权,要求法院重新进行司法拍卖。该院承办合议庭认真研究后认为,由于法院在拍卖案涉房屋前依法张贴了公告,冉某未在十五天的公示期内申报租赁情况,且建设银行与被执行人许某签订借款合同是在2013年9月,当时即对案涉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而案外人冉某在2014年3月才承租案涉房屋,因此冉某所称的优先购买权并不成立。承办人向冉某耐心进行了释法明理,但冉某仍然我行我素,拒绝腾空房屋,还要求法院返还其交给被执行人许某的25万元租金。案件承办人遂依法强制腾空了冉某非法占用的案涉房屋后交付给买受人,并告知冉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租金问题。冉某当场威胁、辱骂执行干警,并扬言“没有他的同意,任何人都住不进这房屋!”其后,竟两次私下自行撬开并更换案涉房屋门锁。
由于冉某行为情节恶劣,已构成阻碍执行,该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踏入看守所门后,冉某幡然悔悟,认识到自己竟然犯下如此严重错误,当即表示将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