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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拘留所 老赖立即要还钱
  发布时间:2018-10-17 11:16:52 打印 字号: | |
  徐法官:“王某,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被执行人王某:“我没钱!” 徐法官:“我们已经查清你名下有房屋、车辆、股权,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东躲西藏拒不现身,现依法决定对你实施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王某:“等等,我打个电话……”

  被执行人王某欠债500万元多年不还,一进拘留室,就立即承诺还钱,近日,重庆一中院以强有力的执行举措震慑“老赖”王某,取得了良好效果。2015年5月,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根据王某与陈某签订的仲裁协议出具仲裁调解书,载明:王某应与2015年12月,2016年6月及2016年12月分三期向陈某还款500万元本金及利息,王某若有一起借款本金及利息未按时归还,陈某有权将所有债务宣布提前到期。 该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未履行任何还款义务,陈某遂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中,王某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到法院配合调查,拒接执行法官电话。承办法官徐红多方努力,在申请执行人的协助下,查清王某在四川某公司实际持有股权的情况,遂决定对其实施拘留。6月26日,徐红法官根据相关线索赶赴王某住所,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面对法官的释法明理,王某仍一副“爱咋咋地”,蛮不在乎的样子,但在法警将其带到拘留所的铁门前时,王某一下子瘫倒在地, “让我打个电话,让我打个电话,我还钱……我还钱……”。

  7月3日,王某的委托代理人来到法院,在法官见证下,将五万元现金、五万元银行汇票现场交付申请执行人陈某,并将王某名下的两辆汽车交付法院执行,同时主动陈述了王某应收账款和在其他几家公司持有股权的情况。陈某亦同意与其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