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初488-490号
解庆柏、重庆瑞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原告张忠于与被告吴朝梅,汪容,范绍刚,解庆柏,重庆瑞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三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渝01民初488-490号三案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流程告知书及开庭传票。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判。
二○一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