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8568号
重庆雾都宾馆太阳城酒店、重庆国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黄德良:
本院受理上诉人重庆雾都宾馆被上诉人江北区福明副食经营部、重庆雾都宾馆太阳城酒店、重庆国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黄德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12月07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