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4232号
胡光彪、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十里社区第一村民小组:
本院受理上诉人罗旭东与被上诉人重庆市福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胡光彪、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十里社区第一村民小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胡光彪、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十里社区第一村民小组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公告送达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584元,由上诉人罗旭东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