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初857号
重庆文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诉被告中机西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文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渝01民初8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8年9月27日
签发人(庭长/副庭长):
承办人(主审法官): 经办人(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