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初212号
重庆市涪陵区贵鑫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武隆县贵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贵龙船务有限公司、陈贵学、刘洪英、陈强、陈飞、高联芬:
本院已受理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重庆市涪陵区贵鑫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武隆县贵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贵龙船务有限公司、陈贵学、刘洪英、陈强、陈飞、高联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变更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表、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12月17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