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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良令、向圣东、罗辉、罗成、张晓舒、巫山县农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9-05 17:33:3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6047

 

罗良令、向圣东、罗辉、罗成、张晓舒、巫山县农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罗良令与被上诉人重庆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向圣东、罗辉、罗成、张晓舒、巫山县农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1113日上午0930分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