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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文、孟莉、柳文、向娟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9-03 17:20:27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4034

 

章文、孟莉、柳文、向娟:

本院受理上诉人苏科与被上诉人章文、孟莉、柳文、向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章文、孟莉、柳文、向娟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终40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苏科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893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