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4034号
章文、孟莉、柳文、向娟:
本院受理上诉人苏科与被上诉人章文、孟莉、柳文、向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章文、孟莉、柳文、向娟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终40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苏科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