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申96号 郭应鸿、孙静雯、重庆九川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叶利雄与被申请人重庆首优商贸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王剑波等合同纠纷申请再审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申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一、 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案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