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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光、吴晓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8-08-30 17:33:34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2246

 

郭德光、吴晓

本院受理上诉人蒋婷婷因与被上诉人邓兴彬、郭德光、吴晓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