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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质监卫士的人民陪审员情结
作者:黎鹤立  发布时间:2018-08-07 09:37:09 打印 字号: | |
  我叫黎鹤立,在重庆市潼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任法制科科长。2016年6月1日,经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有幸成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在未担任人民陪审员之前,作为一名质监战线上的执法卫士,因为经常跟法律有关的事项打交道,自认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有一定的了解。但参加陪审工作后,我很快发现做好陪审工作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尤其是要当好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更是不仅需要专业知识储备,更需要用心和用情。

我第一次参审的案件是一起债务纠纷。涉案的两家企业由于历史及法人变更等诸多因素引发纠纷,诉诸法庭,庭审时剑拔弩张。由于质监局对两家企业都有监管职能,并且曾多次帮扶过其中一个企业,审判长得知这一情况后,便建议我一起参与案件的调解。经过几次到企业做现场调解工作,双方企业最终通过调解化解了纠纷,一个久拖多年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我自己也倍感欣慰。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这是我们陪审员经常说到的一句法律谚语,在法理和情理之间,如果说审判长和审判员侧重于法理的话,那么人民陪审员则更应该侧重于情理,寻找法理与情理的结合点,努力做到案件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一直以来,在开庭前,自己总会提前到法院阅卷并与法官交流;开庭时,也集中精力分辨是非曲直;合议时,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积极发表意见。作为人民陪审员,我深深地明白自己来源于群众,更应充分发挥善解民意的调解优势,力促案结事了,推进社会和谐。因此,在参审的每一个案件中,我都对自己说要尽全力以公心保证公平,捍卫正义,坚持做到积极配合法官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

   白驹过隙,转眼间两年过去了,自己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通过陪审案件,对人生、人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为自己的工作生活丰满了更多的素材与感悟。当人民陪审员既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每当自己要退缩、要妥协的时候,有一种参与的快乐在支撑着自己,两年多来,一直很自豪、也很荣幸能够通过当人民陪审员成为一名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成为一名司法民主的参与者、实践者和见证者。回顾人民陪审员之路,有欣慰、有失落,有收获、有付出……,虽然当好人民陪审员需要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但在付出的背后,获得更多的却是在工作中和书本上无法得到的知识,获取的是我自己质监法制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相辅相承、相互促进的工作成效。如今,潼南的许多企业都知道,监管他们的质监局有一名担任人民陪审员的黎科长,当他们遇到一些与法律相关的问题时,会经常向我咨询,而我也在和他们的交流中,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从监管执法者到帮扶有心人,就像我们质监宣传语说的样:“365天,天天有质监,360行,质监帮您忙”。  

  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法治新判断、新思想,成为报告中的闪亮“音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已经不再是梦想,人民陪审员作为法治的践行者,虽然在诸多法制工作者当中是那样的不起眼,但我们所尽的绵薄之力也如涓涓细流正在润物无声,我相信在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百川终聚海,依法治国的宏伟梦想终将大成!
来源:潼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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