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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建明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8-02 17:17:38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1935

 

肖建明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梁先禄与被上诉人陈达仙、原审被告肖建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在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终19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882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