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4063号
马军:
本院受理上诉人新疆元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郑中俊,原审被告马军、新疆元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家渠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终4063号民事判决书,该案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二○一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