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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琼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7-31 17:32:12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01民终4734

 

陈琼: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王强与被上诉人重庆美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陈琼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101110:0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进行调查询问,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联系电话:67679276袁世航)

 

 

 

一八年七月三十一

来源:一中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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