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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城实业有限公司、罗意、刘静
作者:审监庭  发布时间:2018-07-25 17:02:06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01民再8

 

重庆钢城实业有限公司、罗意、刘静

本院受理二审上诉人重庆华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二审被上诉人赵红及一审被告重庆钢城实业有限公司、罗意、刘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再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一八年七月二十五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