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再8号
重庆钢城实业有限公司、罗意、刘静:
本院受理二审上诉人重庆华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二审被上诉人赵红及一审被告重庆钢城实业有限公司、罗意、刘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再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